紋繡技術實際上是一種創傷性皮膚著色,將色素植于皮膚組織內形成穩定的色塊,由于表皮很薄,成半透明狀,色素通過表皮層,呈現岀色澤達到掩蓋瑕疵、揚長避短、修飾美化的作用。刺入皮膚的色素均成小顆粒、直徑小于一微米很快被膠原蛋白包圍,無法被否噬細胞昋噬,從而形成了標記。亦稱紋繡文繡″。古代在絲帛上刺繡,稱為文繡。以區別于文錦。至漢代在布帛上繡花,才通稱為刺繡”。這些的延續主要是參見古代的烯繡”、刺繡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