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關單位和人員:
根據《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藥品安全“十二五”規劃的通知》(國發〔2012〕5號),“加大執業藥師配備使用力度,自2012年開始,新開辦的零售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;至‘十二五’末,所有零售藥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須具備執業藥師資格,所有零售藥店和醫院藥房營業時有執業藥師指導合理用藥,逾期達不到要求的,取消售藥資格。”新版GSP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》(衛生部令第90號)第二十條規定:“企業質量負責人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、執業藥師資格和3年以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歷,在質量管理工作中具備正確判斷和保障實施的能力。”新版GSP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。
為滿足廣大應試人員需求,在去年成功經驗的基礎上,我院今年將繼續組織執業藥師考前培訓。為了準確把握輔導要點,保證輔導質量,提高考試通過率,任課教師全部由經驗豐富的高級講師、執業藥師親自授課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開課時間:
2014年8月9日開課,以每周五-周日時間為主,具體安排見課程表。
二、學習內容。
1、藥學專業四個考試科目:
藥事管理與法規;
藥學專業知識(一)(藥理學和藥物分析);
藥學專業知識(二)(藥劑學和藥物化學);
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。
2、中藥學專業四個考試科目。
藥事管理與法規;
中藥學專業知識(一)(中藥學和中藥藥劑學);
中藥學專業知識(二)(中藥鑒定學和中藥化學);
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。
三、 收費
藥事管理與法規、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、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每科200元,藥學專業知識(一)(二)、中藥學專業知識(一)、(二)每科400元。